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28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4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浙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省共评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不超过 125 名(专业技术人才 75 技能人才50)。省教育厅可推荐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专业技术人才)20 人。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主要面向在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示范引领效应或者在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中取得卓越成效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

推荐人填写《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所在二级单位,所在二级单位按照选拔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推荐。

(二)学校推荐、公示

学校组织推荐并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同时征求校纪检监察办意见。

(三)报送省教育厅推荐

四、奖励办法

(一)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颁发证书,给予一次性奖金 1 万元。

(二)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二级医疗待遇,参加一次由省人力社保厅组织的休养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及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技术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尽量向一线倾斜。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各二级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以及经审核盖章的推荐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编写附件页码和目录)等材料(各一式1份),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请于917日前将纸质稿报送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2),电子稿以二级单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zk@zj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报送材料涉密的,须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通过线下机要渠道报送。

联系人:姜波,电话:88320097

附件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条件.pdf

附件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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