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浙工大〔2021〕15号),为贯彻文件精神,更好地开展博士后工作,请各学院(部)根据“十四五”师资队伍规划,结合本单位年度师资引进和培养计划,预判B1博士后出站留校情况,参照青年教师引进程序,召开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并报送2023年B1型博士后(即站前师资评价)的招收计划数(填写附表),于2月17日前纸质稿盖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bshh@zjut.edu.cn。
建议各单位在“浙工大〔2021〕15号文件-附件1”业绩标准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要求的具体出站考核标准报学校博管办备案,并在“B1博士后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院(部)博士后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人:程志君
联系电话:88320543
人事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