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7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决定在第37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建党100周年开展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发扬教育世家热爱并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精神,提升教育世家的荣誉感、获得感,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推动形成好老师不断涌现、教育世家不断出现的良好局面彰显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不断提升,党的教育事业蒸蒸日上、代代传承。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连续3代有家庭成员(教师家庭成员含离、退休和已故,范围界定详见《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填表说明)从事教师工作,且长期耕耘在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接力奉献;3.师德表现良好,教学业绩突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认可。

三、推荐名额和工作流程

     1.各地推荐。各省级教育部门会同省级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自下而上、广泛动员、择优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2.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媒体、专家学者、劳动模范等组成推委会,全国审核认定首批教育世家100个,于2021年教师节前夕向社会公布。

     3.学习宣传。联合有关媒体对教育世家集中重点采访报道和宣传展示,弘扬新时代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4.持续关心。各级教育部门、教育工会和学校组织做好对首批教育世家的关心慰问和深入学习宣传。

四、有关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

    2.要以事迹为基础,注重家风传承,并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同时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适度倾斜。

    3.要按照推选程序,精心甄选,严格推选,按时申报。

五、报送材料

    选取1名从事教师工作的家庭成员作为推荐人选,由推荐人选所在学院审核后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报送以下材料:

    1.《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2.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5000字以内,内容翔实、感染力强,有具体事例。

    3.家庭成员合照、工作照等照片电子版5张,文件名为“姓名-照片内容-省份”。

    4.首批教育世家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5.学院推荐意见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请于202176日前将《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纸质版和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320543,邮箱:szk@zjut.edu.cn,地址:东科教楼南223

 附件1.首批教育世家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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