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招聘培训专员1名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6-22浏览次数:63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国重点教师资培训基地和浙江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 培训专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及相关专业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 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起草各类文件、撰写培训方案和总结;

3. 熟练操作各项办公软件和计算机应用学习能力;

4. 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

5. 吃苦耐劳,能较好的进行自我调节,责任心强。

三、岗位职责及相关待遇

    ()岗位职责

    组织和安排各项培训工作,完成培训相关的其他工作事宜。

    ()相关待遇

    1.招聘岗位以人才派遣的方式与录用人员订立正式的聘用合同;

    2.岗位薪酬见表,同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2600

3300

4000

5000

年贡津贴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月。

绩效考核奖

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自行确定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将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求职人员登记表发送至招聘邮箱tbh@zjut.edu.cn,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13819165856),报名截止时间202172日;

2.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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