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现面
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实验室秘书1人
用工部门:学院综合实验室 ;工作地点:屏峰校区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3.年龄45周岁以下;
4.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及相关待遇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及实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各类耗材的管理等工作;
2、负责实验教学信息统计、实验教学档案收集、管理,协助学院制定和落实实验
室规章制度;
3、负责建筑构造、建筑灯光、摄影、建筑虚拟仿真等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辅助工作;
4、协助学院做好实验室环境建设,安全卫生督查、整改等工作;
5、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耗材、办公用品等报销结算等工作;
6、协助学院及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
7、完成学院及实验室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相关待遇
1.招聘岗位以人才派遣的方式与录用人员订立正式的聘用合同;
2.岗位薪酬见表,同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
绩效考核奖 | 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自行确定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将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求职人员登记表发送至招聘邮箱35421530@qq.com,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588822090),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
2.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