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公共管理学院,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符合工作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表1: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联系方式 |
1 | 公共管理学院 综合秘书岗 | B2 | 1.承担MPA各类环节的教务管理工作; 2.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3.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学历学位管理; 4.做好学科、学位点规划与建设工作; 5.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校友工作; 6.完成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85290796 电子邮箱:MPA@zjut.edu.cn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