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国境外返浙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浙组电明字〔2020〕12号)要求,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任务的有关精神,加强管理监督,明确将管理职员(中层干部由组织部另行通知)直系亲属国境外返浙情况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管理职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直系亲属国境外返浙的,须至少提前1天向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交书面报告。
2.管理职员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属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所在社区报告直系亲属国境外返浙情况,自觉配合落实隔离工作。
3.管理职员对直系亲属国境外返浙情况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报告的,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严肃处理。
4.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疫情防控和从严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部门管理职员直系亲属在国境外就学、工作、旅行等情况的摸排工作,掌握有关动态,督促落实报告制度。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孙志磊;联系电话:88320413。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