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医保[2003]5号文件,学校于2003年5月由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对2002年1月~12月的在岗职工的劳动工资总额进行了统计上报(产业集团、容大集团、设计院由各部门自行统计由学校汇总上报);现已经从省医保中心返回,并按医保中心要求从2003年6月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省医保中心同时对2002年及2003年5月以前的缴费情况进行清算,清算方法: 2003年6月 始新的缴费基数记为A 2002年2月----12月的缴费基数记为B 2002年1月 省级医保缴费基数记为C 计算公式为 1、(A×2%-B×2%)×11=D 2、A×2%-C×2% =E 补退总额= D+E 学校将在7月份的工资中依据医保中心提供的新基数进行扣款并对6月份的个人缴费部分的差额及2003年5月以前的清算情况进行结算,希知照。 人事处 200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