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关于学生党员发展要求,学院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转正)即将开始,请各党支部密切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发展对象资格要求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1年以上;
2.参加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结业,有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3.上学期平均绩点不低于3.0,无不及格课程;
4.递交思想汇报(2023年以前至少每两月1篇,2023年以后至少每三月一篇,其中理论学习类须1篇以上);
5.完成理论学习读书报告主题发言1次以上;
6.参与理论学习论坛2次以上;
7.考察期内担任各级学生组织的职务半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参加院级2项以上或校级1项以上各类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奖项;
8.近一年内社会服务时间20小时以上。
9.如积极参与领星员、先锋宣讲团、党员期末领航助力、党员先锋岗值班等校院级党建活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在此基础上择优考虑,由党支部推选产生发展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展:
(1)在校期间受过校、院处分;
(2)发展对象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
(3)入党动机不纯正;
(4)近一年考试有不及格且重修未过的课程。
二、发展流程
1.10月19日前,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完成资格自查,向党支部递交相关证明并提交个人陈述的申请。
2.10月23日前,各支部向参加个人陈述同学身边的党内外群众、教师、室友征求意见并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每人3份)、《党员发展对象征询班级意见表》(每人1份)。
注意:征求意见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切不可让拟发展对象自己找人填写。
3.10月26日前,各支部召开答辩会进行谈话及讨论,在听取其培养联系人,身边的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发展对象,并上报推荐的拟发展对象名单、《党员发展函调信息汇总表》。
4.10月30日前,党委确定拟发展对象最终名单,备案公示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名单,公示结束后支部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备案公示登记表》,为发展对象指定入党介绍人。
5.11月2日前,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填写政审报告(政审结论性意见) 。
6.11月5日前,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
7.11月9日前,支部召开发展接收大会,正式党员票决确定发展对象能否接收成为预备党员。
8.上级党委指派专人谈话。(11月10日-11月15日)
三、预备党员转正资格要求
1.预备期满一年,参加预备党员党课且考核合格。
2.预备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实表现良好,无政治思想问题。
四、预备党员的转正阶段
1.预备期将满的预备党员请于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学院公示拟转正预备党员名单,视为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整理、审查党员材料。
4.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正式党员票决确定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并填写入党志愿书(转正大会在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但不能提前,请各支部尽早安排)。
5.上级党委审批。
健行学院
202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