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生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组织评选2024年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各师生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党支部1个。其中优秀共产党员面向全体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务工作者面向全体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务骨干(均为正式党员)推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党的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学院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教师党员坚守育人初心使命,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于担当作为,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模范做到“四个相统一”,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中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学生党员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模范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学业成绩好、综合素质强。其他党员作风优良、律己严格,爱岗敬业担当有为,在服务学院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一定贡献,示范作用明显。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支部建设,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党支部: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管理党员有力、教育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组织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支部推荐
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填写党支部意见,确认无异议后报送给学院党委。
(二)考核小组评选
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委员组成。考核小组在查看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推荐对象实际表现、支部意见、支部书记述职情况等进行评选。
(三)名额设置
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名额不超过全院党员人数的5%,学院先进党支部评选名额不超过2个。
四、工作要求
各师生党支部请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推荐对象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于4月14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学院党委组织员处。
联系人:李岩,联系电话:18560408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