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碳中和科教融合学院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11-12浏览次数:10

一、方案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提升全院师生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安全培训的相关要求,结合《浙江工业大学安全管理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据学院不同风险等级实验室要求,特制定本培训与继续教育方案。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学院所有实验室相关人员,具体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包括本硕博学生、博士后和相关教师)。根据实验室风险等级划分为一级(重大风险)、二级(高风险)、三级(中风险)、四级(低风险)四个级别,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实验室人员制定差异化的培训与继续教育要求,确保培训内容贴合实际安全需求。

三、工作内容与实施

1.实验室培训校内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以及新入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及有关外协人员,根据实验室不同风险等级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依托欧倍尔系统),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安全准入合格证书;参与学院、方向团队、实验室负责人(导师)三级联动安全教育,全面掌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与岗位安全职责;

2.年度继续教育参加学院结合学科领域特点开展的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聚焦最新安全法规政策解读、重大风险防控措施升级要点、新兴实验技术安全操作规范等,培训形式采用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深度剖析、安全文化主题宣传等,强化人员安全风险认知;修读化工学院通识课程《实验室准入教育》(16学时,省级一流课程)并通过考核。通过学院网站提供的视频、文档等资源,支持自主学习与培训;

参加学院在每年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12月(学校实验室安全文化月)组织的应急演练。演练内容需针对实验室主要危险源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危化品存储与处置、生物安全防护、辐射安全管理等专项培训,以及泄漏封堵、火灾扑救、灼伤急救等现场应急处置实操训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不同实验室风险等级人员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要求表

内容及要求

一级

(重大风险)

二级

(高风险)

三级

(中风险)

四级

(低风险)

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

必修并通过考试

学院三级联动教育

必修

化工学院通识课程《实验室准入教育》

必修

必修

选修

选修

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

不少于8学时

不少于4学时

不少于2学时

鼓励参加

应急演练

不少于2次

不少于2次

不少于1次

不少于1次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培训工作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各风险等级实验室培训,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培训资源投入,确保培训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2.监督考核建立培训效果与安全管理考核挂钩机制,将人员的培训参与率、考核通过率、学习成果等指标,纳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并与年终安全绩效奖评定直接关联,通过刚性约束避免培训流于形式,切实保障培训实效。

3.资源支持结合学院能源与碳中和学科特色,搭建系统化的安全教育模块,定期更新学院官网的安全学习资源库(含培训课件、事故案例库、应急演练视频、法规文件汇编等);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实验室的安全需求,定制专属培训内容与应急演练方案,提升培训的精准性与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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