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提醒考生: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体检安排:
http://www.yz.zjut.edu.cn/2025/0403/c4270a301630/page.htm
调剂拟录取考生体检安排:
http://www.yz.zjut.edu.cn/2025/0413/c4269a302054/page.htm
考生可自行选择前往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特别提醒:
1. 体检结束后,体检表请提交给校医院,不要自行带走,校医院会将体检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如未提交体检表,校医院无法反馈体检结果。
2. 自行参加体检考生,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用顺丰邮寄至学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A218,收件人:刘老师,联系方式:13777415405(仅用于接收短信)